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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月繳存最高限額調為4573元 比去年上漲349元

更新時間:2017-07-12 15:18:59點擊次數:1418次字號:T|T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熱線:0752-12329)

壹年壹度的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又開始了。昨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出通知,從本月開始,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調為19053元,最高月繳限額由去年的4224元上調為4573元,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這表示,從今年7月1日起,市民按調整後的新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


惠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實行壹年壹調政策,每年的匯繳年度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昨日,《關於做好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限額調整工作的通知》發出,2017年匯繳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19053元(即市統計局公布的2016年市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351元的3倍),2017年匯繳年度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最高限額調整為4573元,對比去年的4224元,上漲349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最高限額都是根據上壹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水平上漲,住房公積金也就隨之上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科室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家規定,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因此,根據公式“月繳存最高限額=單位繳存部分+個人繳存部分=最高月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最高月繳存基數×個人繳存比例=(最高月繳存基數×12%)×2”,該中心調整了月繳存最高限額。


需要註意的是,職工月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以上限額的,以實際工資額計算月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月工資超過的,最高以上述限額為月繳存基數。也就是說,職工繳存與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之和,不得超過2017匯繳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限額。


來源:東江時報

東江時報 (編輯:admin)